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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现房销售!芜湖市推出2018号宗地,拟于12月4日出让!

  • 公告
  • 2020-11-15 09:00
  • 33753
  • 责任编辑:合肥事长
2020年11月14日,芜湖市推出鸠江区龙泉小区及周边地块(201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拟定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15:00

2020年11月14日,芜湖市推出鸠江区龙泉小区及周边地块(201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拟定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15:00。

据悉,2018号宗地位于鸠江区大龙湾片区,地块北至规划三路、南至空地、西至龙泉小区、东至化工东路,出让面积39809.3平,容积率1.6,起始价6300万元。

根据地块竞买要求显示,本地块所建商品房须全部现房销售(现房销售条件以市住建局解释为准)。

在2020年4月17日,鸠江区大龙湾1#片区地块(2005号宗地)3家房企参拍,最终,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成交总价18500万元竞得,楼面价1089元/平,溢价38%

同样的是,2005号宗地所建商品房须全部现房销售。

目前,商合杭公铁两用桥也已通车;另外,城南过江隧道预计2022年通车; 近期建设的2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其项目站点设置为北京路站至江北火车站!随着上述交通设施建成通车,将大大缩短与主城区的交通通行时间,片区开发价值高,潜力大。

据悉,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分为三个区域:
1. 前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二坝龙泉小区、二坝锦绣龙湾小区、二坝中心幼儿园附近的区域);
2. 北湾智能装备制造园(主要是安徽华谊化工公司、安徽双钱轮胎公司、普莱克斯气体公司为主体的原二坝工业园区附近的区域);
3. 西湾科技城(皖江学院新校区、芜湖北站、江北医院附近的区域)。  


大龙湾片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六片的规划结构。
一心:规划经一路、经二路交叉口附近,结合滨水开放空间、公置,组织商业、商贸、商务、娱乐、休闲、医疗卫生等服务功能,形成基地公共服务中心。
两轴:分别沿通江大道、和谐大道新城空间拓展轴,是基地乃至于汇I廝区的主要空间拓展轴。
六片:建设六个综合人居片区。综合人居片区对住宅开发进行保障性、商品开发型、参观型、符合地产型等差异化引导,配套各类服务设施,优化人居环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0]第18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鸠江区龙泉小区及周边地块(201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2020年12月3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2月3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4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15:00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取得《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竣工综合查验。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126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二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本地块所建商品房须全部现房销售(现房销售条件以市住建局解释为准)

(五)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00135

联系人:胡女士、翟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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